
创业常感孤独,不少托管校长想找合伙人相互照应,但创业挑战诱惑多,合伙结局多不圆满。且托管生意不复杂,单人努力也能做成年入百万的机构,故能不合伙尽量不,若非要合伙,得做好最坏打算,立好规矩。
合伙创业,机制设计很关键。其一,股比分配。若出资人不参与经营,不建议其占大股,资源入干股且不经营,占比最好不超10%;若均参与经营,大股东股份越集中越好,66.7%为绝对话语权线,最忌50:50平均分配,无法集中决策时,可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集中决策权。

其二,决策权。托管机构要让经营者有决策权,谁经营谁决策谁负责。合伙之初要明确集体决策和经营者独自决策事项,如大额投资、开分店等需股东会议决策,日常经营类事项经营者一人拍板。签署“表决权委托协议”可避免决策权稀释,决策遵循“听多数人意见,和少数人讨论,一人拍板”原则,还能分离决策权和分红权。
其三,分红机制。刚创立机构,前几年利润宜留存作发展资金,分红比例不宜高,如前一两年不分红,之后每年拿出50% - 70%分红。合伙人要对未来发展达成共识,且从第一天起财务就要公开透明。
合伙如同结婚,需相互信任尊重,若只图对方资源资金,尽量别合伙。若已合伙做托管,合伙之初就要设计好机制,避免误解误会积累,让创业成果毁于一旦
